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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18年安全生产摄影比赛和书法比赛的通知 |
本信息由 于 2018-05-04 发布 共次访问 |
各功能区管委会,各乡镇人民政府,各街道办事处,市各有关单位: 为全面推进全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“七进”活动,营造“关爱生命、关注安全”的社会氛围,决定在2018年“安全生产月”期间,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摄影比赛和书法比赛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:瑞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承办单位:瑞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、瑞安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。 二、参赛作品要求 (一)参赛作品要围绕“树立安全发展理念,弘扬生命至上、安全第一的思想”主题,突出我市各行业、领域和生产岗位安全生产工作及其成效。作品内容要健康向上、格调高雅、创意独特、贴近生活,富有强烈的表现力和感染力。作品要具有时代特征和安全生产领域特点,力求创新反映全市安全生产的新建设、新成就、新面貌、新精神、新风尚、新人新事。 (二)参赛作品必须是原创,并满足以下要求: 1.摄影作品需提供“JPG”格式电子版并附10英寸样片(一式两份),满足300DPI的分辨精度; 2.书法作品可围绕安全生产警句、安全生产方面的重要论述等内容进行创作,每位参赛者统一报送毛笔书法两幅,其中一幅斗方60*60厘米;另一幅为四尺对开横幅136*34厘米 ,作品字体、风格不限,无需装裱。 3.参赛作品背面右下角应注明作品名称、参赛人姓名、工作单位、联系方式等内容,并附参赛作品标签(格式详见附件1)。 三、时间安排和评选方法 (一)参赛作品报送截止时间为5月23日(以当地邮局邮戳为准,逾期不再接收,信封上请注明参加摄影或书法比赛字样)。 (二)6月初,由主办单位组织有关专家,本着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,对报送作品进行评选。评选将以实际参赛作品数量和质量为准,评出若干获奖作品。 (三)比赛结果将在瑞安市安监局官方网站、“瑞安安监”微信公众号、“瑞安文联”微信公众号和新浪微博上进行公布。 四、奖金奖励 (一)摄影比赛和书法比赛各设立摄影比赛和书法比赛各设立一等奖3名,奖金各500元;二等奖5名,奖金各300元;三等奖10名,奖金各100元。 (二)优秀作品将由主办单位推荐参加温州市组织的相关比赛。 五、其他事项 (一)各乡镇(街道)、各有关单位要将本次摄影和书法比赛作为第十七个“安全生产月”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,积极动员广大企事业单位及干部职工和社会各界参与,并落实专人负责。 (二)作者本人必须拥有参赛作品的著作权。作品设计的名誉、著作权、肖像权等法律问题,均由作者自行承担。参赛作品送交后直至使用该作品完毕,如有发现参赛作品伪造、剽窃、侵权或第三方提出权利主张的,主办单位有权随时撤销该作品的参赛权,撤销已获得的荣誉。如主办单位使用该参赛作品遭到第三方的侵权主张而导致处罚、经济或名誉损失的,其后果由该作品提供者承担。 (三)2015年以来已参加过历届温州、瑞安两级安全生产摄影比赛并获奖的作品,请不要重复参赛。 (四)参赛作品一经提交即视为参赛者声明其拥有著作权或者独立发表权,同时许可主办单位有权对获奖作品进行展览、刊登、网站展示、出版画册(刊)等,不另付稿酬(作者拥有比赛中和比赛之后发表作品的权利)。同时,主办方将邀请获奖选手参加安全生产宣教进社区、咨询日等活动,获奖选手应予以配合。 (五)参赛作品恕不退稿,留存主办方。
瑞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5月3日
(联系人:黄天逸,联系电话:65889210,地址:瑞安市时代大厦A幢1216室,E-mail:raajjbgs@163.com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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