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瑞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瑞安市教育系统“平安三率”大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
本信息由 于 2018-08-28 发布 共次访问

瑞安市教育局

关于印发瑞安市教育系统“平安三率”大提升

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

 

各教育学区,各级各类学校(幼儿园)

现将《瑞安市教育系统“平安三率”大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》印发给你们,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。


 

瑞安市教育局

2018年8月27

 

瑞安市教育系统

“平安三率”大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

 

  根据中共瑞安市委建设平安瑞安领导小组办公室《关于开展全市“平安三率”大提升专项行动的通知》(瑞平办[2018]20号)要求,市教育系统以平安校园建设为抓手,以提升“平安三率”(群众安全感率、平安建设知晓率、执法工作满意率)为目标,为保障平安校园建设领导责任制进一步落实创造条件,综合施策,补齐短板,在全市教育系统内开展“平安三率”大提升专项行动。

一、工作措施

(一)加强组织领导

成立由市教育局局长为组长,局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瑞安市教育系统“平安三率”大提升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,成员由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、教育学区主任组成,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办公室设在局学生工作与安全保卫科。

各学校(幼儿园)应当发扬“马上就办、真抓实干”精神,建立相应组织架构,由单位一把手负总责,落实人员力量,明确职责任务,紧密结合日常工作,认真落实综治目标责任书,积极参与平安校园建设和“平安三率”宣传等各项工作,确保“平安三率”大提升专项行动工作任务落实到位。

(责任单位:各中小学、幼儿园;责任人:各中小学校长、幼儿园园长;时间要求:9月2日前完成)

(二)落实责任体系

自上而下建立覆盖全市教育系统的平安校园建设“四不漏”责任体系和“四个一”工作格局,明确每个环节,确保定人定岗定责。“四不漏”责任体系和“四个一”工作格局指:根据局机关、学校、年段、班级四个层次,按照分级负责,层层落实责任制,建立“局不漏校、校不漏段、段不漏班、班不漏生”责任体系,形成“全局一盘棋、各校一张网、教职员工一齐上、生生一本帐”的工作格局,全员发动,人人参与,上下齐抓,确保教育系统平安校园建设工作横向到边、纵向到底、不留死角。

(责任单位:各中小学、幼儿园;责任人:各中小学校长、幼儿园园长;时间要求:9月15日前完成)

(三)开展宣传教育

1.平安宣传进校园。由各学校(幼儿园)负责,发放平安创建知识资料师生、家长参与有奖问卷,采取平安(安全)教育、主题班会、专题讲座等形式,通过学校网站、宣传栏、黑板报、LED屏、家长微信群等方式,对师生及家长开展平安知识宣传教育。各校(园)至少要组织1场“家校心连心、平安伴我行”平安校园宣传活动,各班级在10月30日前要组织1次以“平安瑞安,共享共建”为主题的班会。各学校要主动邀请法制副校长积极配合学校开展平安宣传进校园。

(责任单位:各中小学、幼儿园;责任人:各中小学校长、幼儿园园长;时间要求:10月30日前完成)

2.平安宣传进家庭。各学校(幼儿园)要牢固树立“互联网+平安建设”思维,结合工作实际,通过微信公众号,及时向学生家长推送平安校园创建动态、平安志愿者活动、平安瑞安宣传活动等信息,发动学生家长、周边群众参与“平安校园”创建活动。

(责任单位:各中小学、幼儿园;责任人:各中小学校长、幼儿园园长;时间要求:10月30日前完成)

3.平安宣传进机关。在教育局机关干部职工中组织开展“学平安创建知识,提平安三率水平”宣传学习活动,学习平安创建知识,关注“平安瑞安播报”微信公众号,参加平安三率测评,张贴平安宣传海报、电话贴。

(责任单位:局办公室;责任人:科室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;时间要求:9月30日前完成)

(四)完善工作机制

各学校(幼儿园)应充分利用在校教师、校园专职保安员队伍、周边警务室民警、协警及学生家长等有利资源,开创专群结合、群防群治新局面。各学校(幼儿园)要根据在校学生数量按规模组建平安志愿者队伍,并积极开展平安校园建设宣传,全面落实校园综治网格化管理等防范措施。

(责任单位:各中小学、幼儿园;责任人:各中小学校长、幼儿园园长;时间要求:11月30日前完成)

二、工作要求

(一)健全组织机构。各学校(幼儿园)要成立以一把手为组长的“平安三率”大提升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,明确具体负责人,广泛发动全体党员干部、教职员工参与其中。各学校(幼儿园)安全分管领导和安保主任,应切实保证有足够的时间、精力,沉下心来牵头开展平安校园建设工作。

(二)制定工作方案。各学校(幼儿园)要按照方案要求,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,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,做到有计划、有步骤、有时间节点,有具体负责人,所有工作必须保证按照工作进度表推进完成。

(三)加强督导检查。教育系统“平安三率”大提升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对各学校(幼儿园)平安校园建设各阶段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督查督导。市平安办也将不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对各学校(幼儿园)“平安三率”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随机督查。

(四)落实奖惩制度。各学校(幼儿园)落实“平安三率”大提升专项行动工作将列入年度学校考核。各校(园)要对存在问题提出具体整改措施,及时总结,积极做好整改提升工作。对因材料报送不及时,工作不扎实、不到位,整改不落实的单位和个人,要严格追责,必要时将约谈相关责任人并在评优评先等方面给予一票否决。

请各学校(幼儿园)于12月5日前将工作总结(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发)以书面材料形式报送局学生工作与安全保卫科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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